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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大家回国服务、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021年度“优自奖”将面向日本等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4个国家、47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为650人。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1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二、奖励规模

  2021年度“优自奖”全球奖励规模为650人,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实施办法

  1.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各馆区推荐人选应不超过规定限额。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按照

  “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3.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四、申报办法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2.提交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应在2022年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将扫描的电子版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优自奖申请材料已签名”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于指定时间前直接发至邮箱yxlxsm2019@hotmail.com。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1)及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2)。(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中项目介绍及申报说明栏)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3-3643-0305、03-3643-0359

  邮箱:yxlxsm2019@hotmail.com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驻日本使馆教育处

  2021年11月22日